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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做实诉前先行调解,依托特邀调解队伍打通矛盾化解“前端关口”,实现小额民间借贷纠纷高效、温情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止于诉前。
5月24日14时24分,刘某某驾驶湘M825**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行经湖南新田县双碧街新车站红绿灯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与正常行驶的胡某某驾驶的湘LL02**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毁,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身体受伤。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提质增效,夯实乡村法治建设根基,让群众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色满人民法庭邀请荒地乡15名村民代表、乡村干部走进法庭,近距离观摩司法,沉浸式体验庭审,以真实案例提升基层网格员、司法调解员和村干部的矛盾纠纷调解能力。
新车购置不久遭遇交通事故,即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维修费,不少车主仍会认为车辆修复后价值缩水,进而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车辆贬值损失到底能不能赔?是不是只要是新车被撞,贬值费就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
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协议离婚时,会自行约定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承担事宜。可一旦子女突发重大疾病,产生高额治疗费用,离婚时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否还能继续适用?抚养费、医疗费又该如何分担?
![]() | 和硕县人民法院:法治护航暑假 平安快乐成长 炎炎夏日至,平安不放假。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筑牢暑期青少年安全防护屏障,在小学生暑假来临之际,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干警以学校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开展暑期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为在校学生送上一堂集法治科普、自我保护、防溺水安全于一体的“期末安全法治课”。 |
货用电梯本是专为载货设计,严禁载人。然而,总有人为图一时方便,将安全警示抛之脑后。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员工乘坐货梯发生意外,双方对簿公堂的案件,大家一起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划分责任承担的吧。
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企业运输合同纠纷案,通过“活封活扣”等措施,引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 | 以法厘清十年账目 用情调和百万纠纷 6月30日上午,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弦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金额为285万元的合同纠纷。 |
![]() | 赓续红色血脉 普法润乡惠民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维权能力,7月1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局、区法院走进码头李镇,开展“送法进乡村”主题普法惠民活动。 |
![]() | 酒泉瓜州:防范药品滥用 守护青春无毒 为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扎实筑牢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思想防线,切实防范青少年麻精药品、管制药品滥用风险。禁毒宣传月期间,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疏勒社区以“防范青少年药品滥用”为核心,紧盯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重点,聚焦新型毒品及药品滥用突出问题,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开展一系列沉浸式、接地气的禁毒主题宣传活动,让禁毒知识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在辖区全面营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浓厚禁毒氛围。 |
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艾某假借买羊之名,利用换钱调包手段多次窃取农牧民钱款,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时,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司法理念,通过创新调解思路、巧设履约条款,成功化解了一宗看似“执行不能”的僵局案件,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为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了“重生”空间。
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了一起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圆满完结。
近日,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十里司法所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 “两委” 组建调解专班,下沉村组,就一起邻里道路出资纠纷开展现场调处。
2026年6月26日是第39个国际禁毒日,也是我国第16个全民禁毒宣传月。连日来,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紧扣“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主题,联合公安、团场平安办、社区等多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氛围。
6月21日9时52分,刘某某驾驶粤T629**小型汽车,沿湖南新田县新华东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行驶途中,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处置不当,车辆突然偏离正常行驶路线,径直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猛烈的撞击致使车头与护栏严重受损,道路交通临时受到影响。
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爱山东”APP网上受理一起异地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援助申请,通过微信指导、材料邮寄完成法律援助手续办理,帮受援人成功化解一起跨越地域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 兰陵县鲁城司法所法治安全课堂走进中心小学 为筑牢未成年人暑期安全防护墙,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6月26日,山东省兰陵县鲁城司法所携手法律顾问宋相奇律师走进鲁城镇中心小学,为全校学生开展“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专题法治安全宣讲。 |
为扎实推进司法为民、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群体合法权益,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下沉服务,前移法律服务关口,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上门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受到受援人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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