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施策解难题 以物抵债促执结法视频讯(通讯员 郭美嘉)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巧妙转换执行思路,采用“以牛抵债”的方式,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顾某与杨某在A砖厂处购买了126190元的砖,但未将货款按时结清,故将顾某和杨某诉至木垒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货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并未按照规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A砖厂索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各种途径,均未查出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二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通过执行和解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二被执行人只偿还了20000元货款后,剩余货款久拖不还,并多次拒接申请人电话。申请执行人一时也提供不了顾某与杨某的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征求完申请人同意,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同时承办人提醒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可以恢复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未放弃,通过多种形式,在近期发现了此案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运用线上网络查控,但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偿还剩余的货款。于是,承办法官及时转变执行思路,综合运用线下财产线索布控手段,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牧区有养殖的牛,通过沟通被执行人也有履行意愿。综合现有的条件,承办法官认为“以牛抵债”可能是目前唯一快速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于是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沟通,经过多次的悉心调解,双方均同意使用“以牛抵债”的方式偿还货款。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针对牛的市场价格进行了现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用9头大母牛折抵剩余执行案款及全部利息,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木垒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尝试多元化执行案件的方式,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手段,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官提示:执行工作是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现实中,不少“老赖”想方设法规避、拒不履行司法裁判义务的行为普遍存在,甚至不乏罔顾刑罚威慑抗拒执行的情形。鉴于此,木垒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破除阻挡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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