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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兵团第五师司法局洪桥司法所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辖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4月9日,在第11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新疆兵团第五师司法局洪桥司法所紧扣今年“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活动主题,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组织司法所干警和普法志愿者,走进博乐市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公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 |
近年来,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打出一套刑事检察“组合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刑事司法保障“防火墙”。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巩固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开展“丝路·雷霆2026·春雷行动”。全体执行干警深入乡村社区、戈壁绿洲,采取“清晨突袭、错峰执行、集中拘传”等灵活战术,掀起集中执行强大攻坚。
农机作业环境复杂,操作细节关乎生命安全。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农机作业过失致人死亡案,库某因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导致一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婚姻关系中,一方悄悄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外人”,另一方该怎么办?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社区矫正绝非“无刑”,缓刑考验期更不是“法外空间”。近日,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日常巡检发现线索、精准调查核实、全程跟踪监督,成功督促法院撤销一名多次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寇某某的缓刑,使其被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该案是检察机关深化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实现办案效果与治理效果双提升的典型案例。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徐某与被告钟某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冰释前嫌,自愿和好,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场家庭危机得以圆满化解。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聚焦涉农纠纷民生痛点,针对7名农户诉巴州某农业管理有限公司辣椒种子买卖合同纠纷案,快速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线下联动调解,仅经多轮沟通便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有效保障农户全年收益,以司法温度护航乡村产业振兴。
2026年,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服务需求,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创新推行整合资源、闭环管理、品牌赋能“三维一体”法律援助工作模式,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强化质量管控、深化品牌引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让法治惠民红利直达基层、惠及群众。
![]() | 山东禹城市司法局:普法宣传进社区 法律援助暖民心 为切实提升辖区居民法治意识,畅通法律援助渠道,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走进新街口惠民展销会现场,围绕“普法宣传进社区 法律援助暖民心”主题,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物业费纠纷是社区治理中的高频矛盾,业主常以拒交物业费作为对服务不达标、收费不规范的“维权”手段。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精神,落实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3月30日,新疆伽师法院利剑出鞘,聚焦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小标的等案件,精心组织开展了“丝路利剑2026·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重点聚焦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
银行卡、手机卡是群众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支付、通讯工具,然而,总有个别人员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明知出租、出借、出售“两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甘愿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山西省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精准发力、依法查处两起非法提供“两卡”案件,对2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以实际行动筑牢反诈防线,再次为广大群众敲响安全警钟。
亲人之间碍于情面出借银行账户,本以为只是“搭把手”,却没想到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甚至可能卷入刑事犯罪。近期,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出借银行账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出借银行账户绝非小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共担风险的危险行为。
热力纠纷是矛盾纠纷中的\"老大难\",一边是热力公司诉苦\"用了暖气不付钱\",一边是业主抱怨\"温度不达标,凭啥付钱\",这种两难的情况应该如何打破呢?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河底法庭的做法给这类案件提供了解决思路。
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就发生了一起被告当庭撕毁证据的过激事件,涉事被告当场被法官严肃训诫。
3月24日,光山县公证处为该村民组提供专项免费公证服务,依法对双方签订的《120亩山林地四至范围确认书》进行公证,以公信力为这份来之不易的协议“上锁”,成功化解了困扰当地多年的山林地权属矛盾。
春晖三月,法润童心。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3月份,山东省兰陵县卞庄司法所先后走进兰陵县实验小学、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以“开学第一课”为孩子们播撒法治的种子。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26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法治护航·伴你成长”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伽师县第四小学的师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沉浸式”接受法治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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