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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毒宣传进校园 守护童心向未来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筑牢校园禁毒防线,增强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春季开学季,甘肃省瓜州县梁湖乡综治办联合乡派出所、乡司法所在梁湖中心小学开展了以“珍爱生命 守护未来”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
![]() | 安阳县司法局法治课让家长读懂“监护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地见效,3月19日,河南省安阳县司法局辛村司法所联合辛村镇妇联走进辛村镇第二中学,组织召开了“我是法定监护人”主题家长宣讲会。 |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精准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以下简称“塔县”)司法局联合县工商业联合会、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暨“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以务实举措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以柔性司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婚姻家庭纠纷看似寻常“家务事”,实则是关乎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民生事”。近日,山西省闻喜县综治中心联动调解平台受理县检察院申请一起联合调处的案件,立即组织平台多方专业力量,高效予以化解。
群众身边的“小案”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绛县公安始终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侵财类民生案件,持续加大侦查打击力度,以快侦快破、精准追逃的硬核举措,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近日,山西省绛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成功破获盗窃农用三轮车电瓶案、盗窃电动三轮车案各一起,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县政法各部门联合消费者协会及各大超市,在东皋公园共同开展“红色沂蒙 诚信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沂水县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专业力量,以“普法护权益 法治惠民生”为题为消费者送上“零距离”法律服务套餐。
为深入践行省司法厅“彩虹桥”心理矫治机制,持续丰富“心路护航”教育帮扶项目内涵,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平稳度过春节后的心理适应期,3月13日上午,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开展了以“春启新生:从‘心’出发,扎根当下”为主题的春季收心心理讲座。
写诉状不知格式?填材料总怕漏信息?别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又添“新帮手”——示范文本辅助生成一体机正式投入使用,让您轻松搞定各类诉讼文书,打官司更省心、更高效!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推进民生案件执行,依法促使被执行人李某履行支付义务,为申请人阿某追回拖欠已久的8千元劳务报酬,以司法力度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这不仅有效的维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缓解了其资金周转压力,也为其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禹兴司法所深入城市社区、沿街商铺、居民广场,开展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活动。
名酒贴标、以次充好,是消费市场常见陷阱。高档白酒造假成本低、利润高,不少消费者花正品价买到灌装假酒、仿冒贴标,不仅财产受损,更暗藏健康风险。
近年来,生活服务类消费中,因美容、养生、理疗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有权主张赔偿,但索赔必须有事实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漫天要价”,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才是消费纠纷化解的关键。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现实中,存在多子女家庭常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分别赡养一方父母”,将赡养义务简单拆分、各自承担,此类约定虽系家庭内部协商形成,但往往与法律规定相悖,极易引发赡养纠纷,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日常经济往来与网络交易中,因转账错误、账户被冒用等引发的财物返还纠纷时有发生,不少群众误以为只要钱款进入他人账户,对方就必须返还,却忽视了法律构成要件与背后隐藏的电信网络诈骗风险。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为广大群众敲响反诈警钟。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有效遏制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甘肃省瓜州县梁湖派出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宣防工作,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 | 巾帼普法乡村行 法治护航促和谐 为深入贯彻法治精神,提升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5月8日,新疆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妇联联合乡司法所精心组织开展了一场以《民法典》为核心的宣讲活动。 |
先行调解是指对于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在案件进入审理程序之前,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组织先期进行调解。先行调解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先行调解具有便捷高效,冲突性弱,节省费用等优势。为把好先行调解脉,下好综合治理棋,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从三方面扎实开展好工作。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人民法庭通过联动调解,成功调解一起育苗合同纠纷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避免矛盾升级,展现了基层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司法智慧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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