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随着辖区道路施工企业的全面复工复产,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促使施工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5月6日下午,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七瓜马桥项目办进行隐患摸排及交通安全宣传。
民警针对七瓜路、马桥路施工路段与国道215线并行,且平交路口多的现状,加之高速公路开始收费,大量车辆驶入国道312线,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复工后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摸排,同时对路口指示标志,夜间警示桩等再次检查,并组织交通管理人员,施工车辆驾驶员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同时要求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抓好对施工人员和工程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强工地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项目部建立人员车辆台账,严把车辆人员“进口关”杜绝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等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宣传工作,促进了辖区施工道路交通安全,为辖区复工复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