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讯(通讯员 王文斌)4月1日,山西省普降春雨,在国道342线1111公里+400米处(临猗县境内路段),一辆由东向西行驶、川R牌照小型普通客车,因路面湿滑、视线不良,驾驶员冯某某操作不当,发生侧滑,一头撞到道路北侧的一棵行道树上,造成车辆右前部及树木损坏的单方面交通事故。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认定冯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不仅要承担个人车辆维修费用,还要赔偿被损坏的树木。
临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下雨天开车上路时,要思想高度集中,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车距,特别是在会车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提前缓慢降低车速,防止路面湿滑、刹车不及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