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欣)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严格把关人民陪审员选人机制,保证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参审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8月17日下午,由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沂水县人民法院和沂水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对前期经过组织推荐、随机抽选、审查、公示等程序,拟任命的6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任前考试前,沂水县司法局主讲人就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内涵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人民陪审员法》的选任办法、山东省《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培训。
随后进行统一闭卷考试,此次考试以人民陪审员制度及其他法律知识为内容,从综合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两方面进行测评考试。参考人员须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方能被任命,以确保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政治合格、职业道德良好、具备基本法律素养。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开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