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沙合曼)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牧区、乡村、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以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工作方式,让农牧民群众少跑腿,能够在家门口参加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便利。
该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叶尔肯像每一个平凡的工作日一样,早早来到单位着手准备巡回开庭的工作。当天的计划是去往东城镇、英格堡乡、西吉尔镇、雀仁乡等乡镇及牧区开展巡回开庭。在巡回开庭过程中,叶尔肯法官审理张某某与阿某某、加某某等十几个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借贷纠纷等案件,叶尔肯认真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陈述。通过一天的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了10起纠纷。
被告阿某某满意地说到:“以前进法院必须坐车到县城,现在我们在家门口就可直接参与案件的诉讼、调解、审理,今天法官通过“家门口的法院”为我们解决了矛盾纠纷,这位老法官加合斯,家门口的法院加合斯”。
叶尔肯表示:对于人民法官来讲,其经手的案件可能只是一项日常的工作;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很多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只打一次官司,所以这个案件对他们来讲至关重要。人民法官承载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我们不能辜负了他们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