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王博雅)十年树木百年成林,森林滋养万物,但它在山火面前却脆弱无比,一根烟头,一星火光,都能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森林化为灰烬。目前,全省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护的前提下,心系林区森林资源和防火安全,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守护林区的绿水青山。
为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黑龙江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对辖区内的各林场所进行走访宣传,扎实开展了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2020年4月20日、21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及所辖沾河检察室、通北检察室、兴隆检察室同期集中开展了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尔后,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干警还来到绥棱林业局各林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了宣传单。
与此同时,兴隆检察室干警相继来到辖区内的林场所,通过详细讲解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森林防火,依法用火的意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沾河检察室的干警积极宣传,向沾河林区群众宣传讲解森林草原火灾有哪些危害和后果,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用火、火灾自救意识,营造出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
通北检察室干警每到一个林场,都细心地为百姓讲解森林防火相关知识。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宣传防火知识,为群众普及了防火常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截止目前,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共累计悬挂预防森林火灾警示宣传条幅150余幅,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春光明媚,时不待我。绿色林区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地投身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同的生态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