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彩·沙若力 赛琴高娃)2020年3月18日上午,新疆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法院特邀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志着和硕县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显成效。
据了解,2014年何某由于资金紧张向张某借取现金,承诺短期内归还,但是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王某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遂根据该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要求,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托当事人所在社区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在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到和硕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化解了这场耗时六年的矛盾纠纷。这种调解方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难题,同时也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也符合国家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这也是和硕法院在探索调解前置、推动调解与审判适当分离的实践中取得初步胜利。
据介绍,和硕县人民法院目前有特邀调解组织37个,特邀调解员22名,有效发挥了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化解了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减轻了群众诉累。下一步,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实体化运行,加强对调解组织、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