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频讯(通讯员 阿曼古力)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通过活用诉中保全、活查封等方式不断强化立审执协同配合,通过执前督促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助力执前履行,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023年9月,吐某从刘某处购买46755元的饲料,后来被告支付了部分饲料款,剩余的32122元未支付。原告催要无果,起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送达文书,2025年1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同日刘某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要求在起诉的金额范围内冻结吐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审判法官依法作出保全裁定,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失联的吐某终于主动现身,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吐某表示自己年纪大,因保全冻结账户无法住院治疗,情绪非常激动,希望法院尽快解除对其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官耐心地向吐某解释了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吐某与刘达成了协议,吐某向刘某支付了现金10000元,并表示剩余22122元分期支付。刘某当日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吐某部分账户的冻结,为其住院治疗提供便利。
诉讼保全能够有效地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促使债务人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该案件吐某起初不积极配合诉讼审理,后来诉讼保全主动现身调解,实现无缝衔接、快速办理,通过以保全促履行、提质效,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更高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