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频讯(通讯员 艾尔登碧丽格)“感谢法官解开了遗留十四年的心结!”3月23日,在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后,原、被告握手言和,对法官表示感谢。
原、被告的纠纷发生于2011年,原告系一家砂石料厂,被告于2011年从原告处购买砂石料,原告按合同履行义务后,被告未及时支付砂石料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被告以种种理由不支付,故原告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考虑到双方曾是好友,买卖事实也明确,法官认为调解是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承办法官凭借多年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原、被告一起核对证据,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为当事人分析裁判及执行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砂石料款11,708元,原告放弃其余利息部分,法官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手上,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通过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还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情,今后和硕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调解流程,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可感可期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