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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赁车抵押骗钱 二被告人获刑

时间:2025-02-27 15:40:35  法视频  努尔阿米乃姆 何立琦

  法视频讯(通讯员 努尔阿米乃姆 何立琦)租赁别人的车做抵押,骗取别人的钱,“空手套白狼”实施诈骗,终将落入法网。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分别判处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阿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案情回顾

  2024 年4 月17日,托某与阿某、麦某(另案处理)合伙商量,想以租赁汽车后抵押给他人赚快钱,三人一拍即合。时隔三日后,托某与阿某前往英吉沙县某二手车交易市场,谎称车辆自己使用后在玉某处以每天300 元的价格租赁一辆白色丰田汉兰达汽车。随后将该车辆带到喀什市和麦某一起伪造一份车辆买卖合同,以26000 元的价格抵押给金某,并对非法所得进行分赃。

  同年4月22日,阿某在某平台看到莎车县依某发布的汽车出租广告,通过添加微信后并商量汽车租赁事宜。次日,阿某前往莎车县与依某见面后谎称车辆自己使用,以三天租金为2000元的价格租赁依某的一辆黑色丰田汉兰达汽车后,将该车辆带至四川省泸州市以60000 元的价格抵押给赵某,非法所得用于个人消费。

  经鉴定,被害人玉某的白色汉兰达汽车市场价格为73500元。被害人依某的黑色汉兰达汽车市场价格为125733 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托某与阿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租赁车辆再抵押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两人的犯罪情节、诈骗金额等因素,最终依法判处托某有期徒刑 三年,并处罚金 20000元;判处阿某有期徒刑 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汽车租赁企业或出租人在出租汽车时,一定要严格审核租车人的信用资质、负债情况,核实证件真伪,绷紧防范之弦。同时,购车人或接受抵押车辆的人,也要核清对方身份信息和车辆权属后再做决定,避免自身财产遭受损失。若发现自己被骗,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减少损失。任何企图通过违法手段获取钱财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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