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频讯 新春伊始,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罗陈司法所联合罗陈乡平安建设办、村镇规划建设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近日,罗陈乡陈岗村居民梅某志和梅某思发生争执。梅某志与梅某思邻居多年,2018年梅某志经梅某思同意在梅某思门口不远处建了一处车棚用于停放三轮车,后因堆放杂物、柴堆、厕所改门等琐事产生矛盾,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逐渐加深。2025年1月31日梅某思父亲一气之下,趁梅某志不在家时将梅某志搭建的车棚推倒损坏,梅某志回家发现后更是气愤,双方引发争执并报了警,经村委调解无果,罗陈乡人民政府组织平安建设办、司法所、村镇规划建设办进行联合调解。
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查看现场、收集证据等方式,全面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认真梳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与双方分别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约定双方于2月7日到罗陈乡平安建设办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平安建设办、司法所、村镇规划建设办负责人给双方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相邻权的规定、农村建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根据协议,梅某思赔偿梅某志的车棚损失共计1900元,车棚剩余部分由梅某志自行拆除;车棚拆除后双方门口部分作为公共用地,可临时停车,但不得再堆放杂物、柴堆、不得栽树、不得影响出行、不得长期占用。至此,两家人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邻里之间要多理解、多谦让,这场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实现相邻和睦、相互礼让、以和为贵既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体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下一步,罗陈司法所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群众遇事先找法,依法止纷争,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效能切实提升,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