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频讯(通讯员 段新禄)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快速办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群众好评。
据悉,申请执行人艾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黄某返还艾某劳务费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艾某依法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黄某传唤至法院,其声称出现经营困难,暂时无力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充分地释法析理,要求黄某改正消极履行态度,需立即筹集款项并履行义务,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黄某立即寻求解决办法。执行干警考虑到黄某目前的财务现状,与申请人艾某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执行干警提出的分期履行执行方案,即由案外人杨某进行执行担保。截止至2024年12月26日,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将10000元的标的款全额支付到位。
今后,伽师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执行攻坚活动,有效提高执行质效水平,聚焦群众关切,回应群众需求,以实际行动让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法官提醒】
执行担保是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信用为担保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并经申请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就有权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的亲属、配偶、朋友往往可以作为适格的担保主体,但在成为执行担保人前一定要明晰所需承担的风险后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