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讯(通讯员 蒋普乐)12月17日下午,新疆莎车县法院法警大队干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在单位灌木丛中发现一只羽毛黄褐色的长嘴鸟正在雪地里挣扎,干警迅速将鸟救起带回办公室仔细查看,经过观察发现这只鸟并没有受伤。据推测应该是冬季候鸟迁徙的过程中,因体力不支坠落于我院,再加上近日雪天无法觅食、天气寒冷所致。干警也没有见过这种长嘴鸟,觉得这种鸟可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于是迅速联系了当地森林派出所民警到我院协助进行救助。
森林派出所民警到达我院后对此鸟进行了详细检查,确认这只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丘鹬(yù)。丘鹬是世界罕见的濒临候鸟,在我国属于国家野生类候鸟。随后,森林派出所民警将这只丘鹬接走,进行免疫处理并进一步观察,待其痊愈后放归大自然自由飞翔。
据了解,成语“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中的鹬指的就是丘鹬,目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丘鹬一般体长35厘米,是一种涉禽。体型肥胖,腿短,嘴长且直。黄褐相间的毛色是一种很强的保护色,可以和环境浑然一体。其性格孤僻,喜欢独自在黄昏时行动,主要以鳞翅目昆虫、昆虫幼虫、蚯蚓、蜗牛等小型无脊椎动物为食,平时极难见到。它广布与北美洲、欧洲和亚洲大部分地区,在我国东北、新疆西北部进行繁殖,迁徙时各地可见。丘鹬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同时也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3年濒临物种红色名录ver 3.1——无危(LC),也是我国重点保护动物。
法官说法
野生动物资源在生态环境中有着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保持和促进生物物种多样化,才能维护生态平衡,从而确保人类拥有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一旦放任其滥捕滥杀、随意买卖,将会严重破坏生态平衡,最终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利益。
我国历来重视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不仅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还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界定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对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进行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共330多种,包括灵长目、鳞甲目、隼形目等。
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麝等共9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猕猴、豺、黑熊、小灵猫、锦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是一份受到国际贸易威胁并有可能灭绝的野生动植物清单。
附录共有三份,分别包括不同的种群或物种,一共涵盖5000种动物和29000种植物。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了这个公约,并于1981年4月8日对我国正式生效。
特此提醒:如遇国家保护动物,切勿擅自杀害、出售等,应第一时间送往相关部门照料或放生。所以,让我们携起手一起为保护动物的多样性尽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