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讯(通讯员 孙文学 姜建民)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姜建民在进村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妥善解决了一起因树木遮光引发的相邻权纠纷。
张庄镇许赵村王某某住房前是许某的空闲宅基地,宅基地内自然生长了几棵榆树,多年无人管理,现在榆树越长越高,树荫遮挡了北面王某某的住宅,不仅妨害了其采光权,而且致使王某某太阳能无法正常使用。王某某多次找许某商量解决,许某仗着年岁大,不予理睬,态度蛮横。一气之下,王某某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该村法律顾问姜建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告知王某某:虽然在法律上可以主张采光权,要求法院判决许某砍除榆树排除妨害,恢复其住宅采光权,但是进入诉讼程序会影响双方今后的相邻关系,并且诉讼时间较长,即便是胜诉,因许某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法院执行也存在较大困难。为此,姜建民给王某某支招:找许某在外工作的儿子商量解决。
王某某遵从姜建民建议,找到许某在外工作的儿子,当面好言相劝,陈述利弊。许某的儿子通情达理,感觉老人做法确实不占理,遂叫来伐木工对院内树木进行采伐。正当伐木工拉响电锯准备动手伐木之际,许某闻讯来到现场,脱掉上衣,躺地撒泼,坚决不让采伐树木。面对许某的表现,许某的儿子担心父亲犯病,也是无可奈何,不敢硬来。
此时,正在该村开展法律服务的姜建民闻听消息,及时赶往现场,先是好言相劝,把许某劝离现场,进而和王某某、许某儿子分头做工作,讲明法理,说清利害,规劝双方互相谅解。最后,许某儿子向王某某一再表示歉意,表示一旦时机成熟及时将树木进行采伐。王某某被许某儿子的诚恳态度和前期想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所感化,表示不再催促其继续伐木,两家握手言和。
姜建民表示,此案虽未实现王某某最初砍伐遮光榆树的意愿,但达到了化解双方矛盾、邻里关系和谐相处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