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讯(通讯员 常贵斌)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司法所根据局党组要求和自身岗位职责,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所有干部职工上交廉政风险排查表和廉政风险心得体会。
二是加强对所内机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突出防控重点。
三是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创新预防腐败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通过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制定措施、人人参与监督的过程,切实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