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珊 胡依婷 陈立志)9月17日至24日,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益阳市所有县(区、市)全覆盖开展为期8天的“回头看”下沉督察工作。南县枕戈待旦,充分利用今年环境整改前期工作积淀,制订《南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南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建立包括“快速反应,严查快处,及时办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确保督察实效。
县级层面迅速与之建立了三方面工作机制:县协调联络组与省、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的定期工作对接机制;县生态环境分局督察领导小组统一归口的交办督办机制;分局每晚9时的工作点评调度机制,及时办理、回复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督办件。
督察期间,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抓环保问题整改,主动同省、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对接工作,沟通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和督办的问题,在落实责任追究,关闭违法企业,打击非法排污,整治饮用水源环境问题等方面,要反应迅速,确保工作成效。
在坚决杜绝 “一刀切”和“以停代整”的前提下,把环保督察的触角延伸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明确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方向,变被动为主动,结合群众投诉的线索,对水、土壤、大气存在的环境问题,要多梯次开展督办督察;对赖、拖、躲的环境违法案要给予坚决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