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陈静) 万峰湖地处黔、桂两省(区)结合部,属跨省河流型湖泊,是珠江水系的源头,既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也是“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供给地,其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广西、贵州两岸及流经地区人民的生活和可持续发展。
近日,为切实做好珠江源万峰湖水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镇举行珠江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座谈。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云,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书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英,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军,三地检察机关分管公益诉讼工作副检察长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县直部门及万峰湖沿岸乡镇主要领导出席活动。
座谈会上,三地检察机关检察长分别就各自开展珠江源万峰湖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助力珠江源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交换了意见。其他与会领导及代表也纷纷为做好珠江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座谈结束后,三地检察机关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万峰湖新码头警务站正式签署《关于开展珠江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指出,三地检察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珠江流域万峰湖、平班水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遏制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框架协议》明确规定了三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协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联合集中大排查、搭建跨越两省(区)三地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共同部署专项活动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类案统一尺度机制和重大个案协作机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人员培训合作机制等。
《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省(区)三地检察机关服务珠江源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正式启动。三院检察长表示,将以此次跨区域协作为契机,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检察“朋友圈”,携手周边相邻检察机关,形成珠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齐心下好公益保护“一盘棋”,为守护祖国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