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频讯(通讯员 杨丽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深化人民调解三大三提升活动成果,推动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调解员“一月一主题”大培训活动于近日在门庄乡正式启动。出席活动的有衡水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玉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刘东强、局机关有关领导、门庄乡政府有关领导、门庄乡各村人民调解员共计40余人。
首先,由衡水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玉虎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人民调解,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当事人在公正、平等的前提下互谅互让,使矛盾纠纷双方免除诉讼之累,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重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发挥特色能效,人民调解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要珍惜机会,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这次人民调解培训,是一次准得的学习提高机会,希望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要珍惜学习机会,发扬优良学风,增强学习自觉性,通过培训真正学有所得、业有所精、提高进步。
随后,由法源法律服务所赵保民律师为各村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赵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调解纠纷的思路方法和法律法规在调解中的运用,并且根据自身多年的工作经历,分别列举了有关婚姻、邻里、继承等典型案例,总结分享了调解经验和做法,并表示调解工作要有热心、有耐心、有真心,立足本村风俗民情,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才能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理解,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热情,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下一步,冀州区司法局将以此系列活动为契机,继续践行“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质效,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