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析案说法讯(通讯员 李小飞)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当事人高某的感谢电话。高某虽身在内地,但案件仍然得以快速执结并拿到了执行案款,其向伽师县人民法院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和敬意。
2022年11月,伽师县人民法院法官对被执行人田某进行开庭调解,田某同意分期履行劳务费44850元。调解后高某多次向田某讨要劳务费均被拒绝,于是在2023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伽师县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田某名下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进行全方面查控,均未查控到田某可供执行财产,为保证高某顺利拿到劳务费用,法院干警多次实地调查并与警务站对接摸排田某轨迹,最终凌晨1点锁定田某住所,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对田某的批评教育下,且考虑到其当前家庭确实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劳务费,由田某妻子提供担保保证在一个月内全部履行完毕。月后田某按时将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完成退款。真正实现了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基本权益。
司法为民是执行局的行为准则,亦是伽师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宗旨。唯有将人民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尽心尽力履职尽责,才能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