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讯(通讯员 朱善永 王健)如何面对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任务?一年来,黑龙江省肇源县法院突出管理创新,坚持统筹司法质效、司法效果、司法作风和司法保障建设一体推进,形成了以一体化管理思想和成果运用为核心,“四轮”驱动抓实提质增效,“两翼”并举提升司法公信的“一核、四轮、两翼”提质增效机制。即所谓“肇源模式”。全院36名员额法官年均结案8000件左右,多项质效指标位居全市首位、全省前列。日前,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大力推广肇源县人民法院司法办案经验和审判提质增效做法。
以一体化管理的思想和成果运用为核心,凝聚完成工作目标强大合力
法院年受理、审结案件的多少,具有动态性和难预测性。如何均衡制定结案任务,既解决不同部门法官苦乐不均、又激发办案法官内生动力,凝聚完成工作目标的合力,是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
肇源县法院充分贯彻一体化管理的思想内核,跳出传统管理思维、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束缚,坚持统筹司法办案核心、法官能力建设、后勤保障水平,制度机制健全等一体推进,带动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的双提升。
提高站位、争先创优,树立目标导向。年初院党组即召开调度会议,认真调研分析近三年来收结案情况变化,科学列明全年办案的总任务和各项核心指标。每月坚持以省法院大数据平台搭载的“两项通报”为核心动态分析分解,引导全体审判团队围绕核心指标、法官质效两项通报聚焦发力,做到了科学部署,为推动质效提升夯实基础。
细化分解、动态部署,保障均衡结案。以法官通报为平台,每月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会议,针对收结案情况和法官排位情况进行分析督办。动态筛查案件难易情况和办理进度,对于能够及时调解或速裁的团队适当增加目标任务,要求第一时间办结,保障质效基础稳定;对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团队适当降低目标要求,动态部署任务,引导全体法官明确站位、看到差距、挖掘潜能、激发干劲,既避免了法官苦乐不均,凝聚起工作合力,又保障了均衡结案,初步实现了管理的精细化、可视化。
四轮驱动抓实提质增效
在繁简分流上下功夫。省法院下发在全省法院组建审判团队、推进繁简分流的意见后,按照省法院的意见要求,科学配备了审判团队配置,落实各项繁简分流机制。
有效实行民商案件分流,强化小额诉讼应用。将分流、调解、速裁、精审各环节相衔接,在分案阶段,制定《繁简分流机制实施方案》,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实施精准立案、精准分流、精准提示,有效减少因审理方向变更、繁简不清等影响案件审理效率,从源头上夯实案件高效流转的通道。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将调解、保全、部分司法鉴定等能够前移办理的流程事项一律前移办理,进一步缩减办案周期。在速裁阶段,将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0%交由速裁团队审理,同时为速裁团队4名骨干法官配齐配强辅助人员,保障速裁团队高效开展工作,进而保障了全院质效基本盘的稳定提升,实现了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0天的高效速裁。
有效实行执行分流。依据财产性质和权属状态,对执行案件进行科学分流:将涉车辆、不需清退的房屋等财产划为简易案件;将需要现场调查、权属核实或协调处置的土地、房产案件划为普通案件;将有价证券等需要特殊作价的案件划为特殊案件,统一分流集约实施,执行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相关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转发。目前,5名执行法官执结各类案件3,319件,执结率82.26%,同比提升36.7%,位居全市首位、全省第15位。
在院庭长监管上下功夫。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的监管责任和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范围、方式,对涉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案件、重大影响案件、可能发生类案裁判冲突的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等6类案件28种情形进行规范监督、分级督办,实现了对重点案件的有效管控,长期未结案件始终保持0件数。另一方面,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每一位院庭长办案率均超过100%,办案总量占全院案件总量的37.11%,有效带动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编均结案数始终位居全市首位、全省前列。
在案件一体化监管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抓实抓牢审判管理。建立质效提醒机制。依据法官办案质效通报进行结案提醒和动态排位,以周为单位对员额法官案件状态、审限管理等情况进行通告,使每名法官都及时掌握自身承办的案件状态和排位状态,促进及时结案和保质保量办案。
建立红牌问效机制。以月为单位制作16项核心质效指标分析报告和通报。分析报告报送院党组,供党组动态部署任务。质效通报通报到员额法官个人,便于对指标靠后的法官跟进催办。对排名末三位的法官进行“红牌问效”,由院长约谈,要求被约谈法官针对未结案件和问题案件逐案说明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对于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三位的法官,调整工作岗位,以严格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今年以来,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40%,质效提醒和红牌问效机制成效明显。
严格审限管理。明确规定小额诉讼案件10天内结案,速裁案件30天内结案,普通案件超过6个月未审结的,向审委会逐一说明情况和原因;明确规定简易案件当庭裁判,普通案件开庭后5日内裁判,逾期进行通报。坚决杜绝了“没有法定事由”而利用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诉讼、不规范撤诉、转换审理程序等形式变相增加办案周期的“隐性超审限”现象。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立案、送达、保全工作细则(试行)》《审限管理及程序适用标准》等20余项审判管理制度,围绕案件评质量,针对质量查问题,列明问题找原因,依据原因追责任。根据倒查追责情况,查找司法不廉、司法渎职问题的易发领域、关键岗位、薄弱环节和风险节点,用程序规则合理约束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履责有据、行权有度。一审上诉率、信访比率因之同比分别下降7.66%和11.29%,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批案审理上下功夫。推行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探索批量立案、集中审理和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裁判文书,进一步提高庭审和文书制作效率。有效解决批量案件送达难题。针对批量金融案件普遍存在送达难、审理周期长的特点,向县域金融、小微借贷平台等企业发出司法建议,拟定当事人地址确认条款写入金融合同附则,有效解决了金融案件的送达难题,得到金融企业的一致认可推行,大幅缩短了批量案件的审理周期。创新示范诉讼机制。针对批量的供用水电热力合同、物业服务等群体性案件,选取个案精细化审理,形成裁判或调解方案,利用示范案件在审理流程、裁判结果上的示范指引性,示范精审案件89件,有效带动化解同类批量案件887件,取得了良好效果。相关经验被《中国审判》杂志刊载。
两翼并举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人本管理,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深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综合运用思想教育、文化熏陶、人文关怀、激励感召等方式,不断增强干警干事创业的职业认同感,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云峰等一批先进个人。注重释放减负红利,尽量减少一线法官的非审判工作投入量,特别是涉诉信访压力,涉诉信访均由院领导班子解决,减轻了一线法官的负累和心理压力,进一步释放了审判能动。目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94件,平均每名员额每个工作日办结1件,真正实现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动力层层激发,推动了整体工作提升。
践行庄重承诺,有效倒逼司法公正。立足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高站位,围绕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四个重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打官司不求人”4方面20项措施,以制度固化践行标准。以正知为引领,扎实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102期,“庭审直播”1000余件等各项司法公开措施落地落实,向社会传递司法温暖、树立司法公信、提升司法满意度的同时,有效倒逼法官提升办案质量。一审息诉服判率94.26%,同比上升2.15%,司法生态持续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