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立丹)近日,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县渔业局等相关单位,前往册亨县坡妹镇同心村同心水库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县检察院分管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水务局、渔业局主要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坡妹镇同心水库2015年由兴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包后发展渔业养殖,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带动了当地十几名精准扶贫户就业。在开展增殖放流前,县检察院和各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充分的考虑,为与脱贫攻坚高度契合,经商定后将同心水库作为增殖放流点,以此达到壮大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的同时带动更多老百姓的增收。现场,县检察院领导强调,当前正值禁渔期,希望养殖合作社加强对投放到水库鱼苗的管理和巡查,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行为,同时兴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注意保护和改善水库及周边的生态环境,考虑投放一些净化和改善水质的水生生物,在水库周边空地上种植无公害农产品,进一步增加老百姓收入。
此次增殖放流共向坡妹镇同心水库投放鲤鱼、青鱼、草鱼、花鲢三万斤,有效地补充和恢复水库鱼类资源的群体,改善了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