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最高检召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介绍,近年来,按照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精准服务保障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更高水平的需求,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积极服务保障平安乡村建设。农村安全与稳定是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基本期盼,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基础。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放在推动农村社会治理首位,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严惩危害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侵害农民人身财产权益的各类犯罪,特别是打掉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守护一方百姓安宁。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及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145件1463人,起诉涉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4258件5412人、侵害进城务工农民犯罪24675件37162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和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惩治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类犯罪。2019年,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农资领域犯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犯罪案件110件208人。
三是,突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运用检察力量守护生态红线,贯彻落实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推动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是近年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高发多发类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10897件13824人。
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农村生态保护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或者有关单位、个人非法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保护受损公益,推动完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确保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取得实效。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26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870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98万余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35万余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9300余亩。
四是,依法办理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依法惩治侵吞国有资产、村集体财产职务犯罪。依法起诉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腐败犯罪和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以及农村“两委”组成人员职务犯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6579人,起诉破坏选举、行贿、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把持基层政权类犯罪835件8602人,起诉涉及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犯罪1249件2037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让农民群众真正共享发展成果。
五是,积极参与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检察机关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积极参与精准扶贫。2019年,最高检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的意见》,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主动帮助解决生活急迫困难。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1.2亿余元,救助扶贫对象10214人,着力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