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文学 王建芬 冯燕) 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张庄镇举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一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张庄镇镇党委副书记、禹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邵光坤、辖区村居法律顾问及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邵光坤、镇党委副书记毕彦杰分别讲话,各村党支部书记分别与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禹法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现场签订了《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半来,法律顾问在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上一轮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针对开展好今年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四好”要求。一是宣传好。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广播、微信群对法律顾问调整情况、法律顾问职责深入宣传,提高群众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二是支持好。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加强联系,积极对接,互相配合,全力支持法律顾问工作,给法律顾问进村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条件,充分用好法律顾问资源,促进村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协调好。要求司法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联系协调作用,在法律顾问和支部书记、农村群众之间搭建联系、沟通的桥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牵好头、搭好台,确保法律顾问真正发挥作用。四是服务好。希望法律顾问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遇到问题多从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考虑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要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解决问题。要立足群众所需所盼,进村入户开展服务,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法律顾问工作打造成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民生工程”。二是注重以案释法。要把解决群众法律问题和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以案释法,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注重工作留痕。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法律顾问要认真记好工作日志、工作台账,逐步完善履职档案,把工作实绩反映在档案上,全面提高履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