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卢贤傲) 近年来,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镇为完善矛盾化解多元化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举措,突出实施三项举措,有效推进“警务通达”工作。
实施“警民联调、村干轮岗”新机制
该镇采取1+1+2+N模式,确保警民联调室有1名正式干警,1名专职调解员,2名轮岗村干部,同时以镇组建由若干名有调解工作经验参与的志愿者队伍,有效开展警民联调工作 。明确警民联调室的工作经费和专职调解员的工作补贴由镇财政承担,并对通过警民联调机制调解的难度较大、影响较广的案件实行“以案定补”,分镇范围内、县范围内、省市及以上范围内每调处成功一例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补贴资金。
该镇重点抓好村干轮岗工作助推警民联调工作,明确各村(街)“两委”主任、综治协管员和其他村干部由镇综治办统一排班,每周安排2人。同时,安排派出所执勤干警2人、专职调解员1人和调解事项涉及职能部门人员等参与,在镇派出所设立的警民联调室参加轮岗联调。明确村干轮岗的主要任务是参与警民联调室的矛盾纠纷调处、政策法规宣传;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治安巡逻、与村(街)协调沟通;接待服务到所办事群众。由派出所加强对轮岗干部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档案资料,通过登记簿和图片详细记录每天的到岗考勤、工作记录、工作效果和每周的晚间巡逻等情况,年终考评打分,将其作为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该镇通过安排村干部到派出所轮岗,既加强了警民联调的人员力量,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又通过以案代训和具体实践,加强了对村干部矛盾调处的技能培训,提升了村干部综合能力。
实施“一村一警、村所联动”新模式
该镇通过设立村级警务室,配置办公设施,公开职责范围,确保有场所办事;通过采取1+1+N模式确立办事人员,落实村村有警,即每个村有一名联系村公安民警,要求公安民警每半月至少驻村1天,有一名由村营长兼任的警务协管员,有若干名治安志愿者,包括网格员、治安中心户长、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确保有人管事;通过明确工作任务,即重点做好群防群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理服务、警民联系沟通、为民服务等五项工作,做到执法回访上门、办事办证上门、听取意见上门、宣传政策上门、感情联络上门、解释说明上门“六上门”服务,确保按章办事。
实施“警务通达”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该镇每年通过对21个村(街)的“警务通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分类,设一类6个、二类9个、三类6个。对第一类中的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2个各奖励2000元,第三名3个各奖励1000元。并评选优秀警务协管员6名,各奖励500元。对被评为三类的6个村(街)予以通报批评。该镇通过实施奖惩制度,有效推进“警务通达”工作,形成公安派出所、村级警务室、治安中心户、治安信息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安防控组织网格;依托QQ警务室、微信平台、治安视频监控等多个渠道完善信息联络共享平台,完成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线上线下全覆盖;建立涉及群众警务从家到村、从村到所的双向直通快达机制保障,解决警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了农村社会治安“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