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维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和巡视反馈整改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如期实现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十条措施精神。
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就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增强扶贫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快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是头等大事,法院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喀什地委和伽师县委要求上来,下定决心,坚定信心,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举全院之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是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所包联村户的实际,做到对标对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措施认真整改,确保以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每月的脱贫攻坚APP录入、入户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帮老百姓算清享受的政策,使基层群众明白“惠”在何处、利从何来,增强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要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要紧密结合不同贫困户的不同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科学制定、实施“一户一策”脱贫方案,充分发挥贫困户的脱贫积极性,消除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变“要我富”为“我要富”,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五是依托法院审判职能优势,认真履职发力,攻坚克难,不断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真正做到了将法院审判职能融入到脱贫攻坚伟大战斗,强有力的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