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甘肃省玉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取多项举措,扎实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持续保持严查严治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处高压震慑和常态化整治态势。以“八类突出违法”为核心,聚焦 “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无证驾驶、三四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车超员等易肇事肇祸行为,实现全天覆盖,国省道、农村县乡道、城市道路、“三大战场”以及“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电动自行车、无号牌三四轮车“三个全覆盖”,高强度开展执法整治。
狠“抓”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强专题研判。大队组织召开整治专题会议,总结酒醉驾整治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当前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夯实职责任务,严格要求开展酒醉驾整治,震慑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全体民辅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畏难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牢固树立对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思想,全力推进酒后驾驶整治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强点位调整。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寻求新路线,将以往整治最常设的检查卡点调整到其它新点位,打破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侥幸心理,让其无法逃避检查,进一步提升夜查打击力度,给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
严“打”违法行为,再掀整治高潮。一是紧盯重点时段。为防止酒后驾驶人员打“时间差”,大队开展错时错位行动,通过调整整治时间和管理触角,实现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最大限度管控,不留时间上的空隙,有效消除违法行为人侥幸心理。二是紧盯重点路段。坚持流动巡查与设置卡点相结合,提高管控战术的灵活性,形成拉网、定点相结合的打击方式,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状态,严厉查处酒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紧盯重点对象。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查处率”,加强对小型轿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酒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超员、涉嫌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逢疑必查、逢违必纠”,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不给酒醉驾违法者可乘之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安全“防”护,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安全督导。要求大队始终坚持值班领导带队,督导是否严格按照规范执勤执法的工作要求,检查各中队佩戴反光背心、执法记录仪以及多功能警示肩灯等防护设备的佩戴情况,全力确保民辅警执法安全。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要求执法民辅警在酒醉驾查处过程中除必须要佩戴单警装备外,还必须配齐停车指示牌、酒精含量探测仪等警用执勤装备,必须自觉使用规范正确的法言法语,认真做好证据采集和固定,避免因执法不规范而发生冲突。三是强化规范监督。要求执法民辅警在酒醉驾查处全程,必须严格按照执法流程规范进行快速取证和记录,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全面记录整个查处过程。同时各大队值班领导要采取每案必查执法记录仪的方式,严格监督每一个警组的执法过程,避免在违法查处过程中出现关系案、人情案。
加强宣传引导,广造舆论声势。一是深化媒体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及宣传媒体,发布安全提示及曝光行动战果,对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依法严管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化警民互动。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校园、村镇等,与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驾驶人等进行面对面的交心谈心,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法规,宣传酒醉驾的危害,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三是巩固阵地宣传。利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以及安全体验区、辖区客运站等阵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向前来办理业务人员和出行的旅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减少贪杯驾车的行为,形成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