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视频讯 今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和省厅、市局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以“四+”措施为抓手,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城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全区道路交通一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同比下降53.49%、57.14%、47%、15.1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坚持“高站位部署+低重心落实” 确保统筹部署落实落地
肃州分局认真落实区委主要领导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批示要求,明确班子成员督抓落实、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落实体系,先后召开部署会、调度会、推进会,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找准整治方向、压实责任链条。进一步深化“三支援”机制,每日抽调30名机关警力,积极参与城区各路口电动车违法整治,班子成员不定期检查勤务落实情况,进行日晨会强调、周例会部署,强力推动各项治理措施有效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坚持“柔性宣传+刚性打击” 确保治理成效立竿见影
充分利用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两微一抖”等新闻媒体与网络平台,着重开展共享单车、电动车注册登记、佩戴安全头盔等宣传活动,联合教育局、学校,社区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3万余份,张贴《关于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倡议书》600余份,着力营造了浓厚氛围。全面推行早高峰警力延后、晚高峰警力与晚班警力重叠等方式,大力推行“集中行动管大,日常查控管小”的工作方式,实现了整治时段“无缝衔接”,严查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2.4万起,有效预防和减少城区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群众出行安全。
坚持“源头防范+动态清零” 确保风险隐患全面防控
联合市场监管、工信和消防等部门,重点针对车辆合格认证、电池合规、上牌合法等进行抽查检查,及时约谈共享单车、外卖运营企业,督促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确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监管,提高上牌效率,优化服务举措,设置带牌销售服务点16家,挂牌电动自行车17788辆、电动车3150辆、共享单车6000辆,从源头上确保了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低保”家庭,残疾人士的非标二、三轮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过渡期备案登记,妥善处置信访群众答复约20人次,及时解决来访群众实际问题。
坚持“短期专项+长效机制” 确保整治形势持续稳固
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契机,“夏季行动”为抓手,围绕“一盔一带”,集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依法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城区21个社区工作人员梯次开展专项培训,为电动车整治提供坚实保障。全面启动高清电子监控设备抓电动车各种违法行为,扩大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覆盖面,提高违法行为查处率,积极会同城管、交通运输局、社区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电动车管理机制,加强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车容不整、头盔缺失的日常治理和运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助推电动车治理精细化、标准化、长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