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陈俊武 通讯员 李海波 史圈公)栾川是一座拥有革命历史、红色印记的县城,隶属河南省洛阳市,在栾川县发生的“三打抱犊寨”“七英雄六烈士”“河大抗战办学”等英雄事迹,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红色文化。为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坚持“传承红色基因、打造党建高地、推动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托红色资源,铸就三种精神,滋养党员干部初心,践行司法为民承诺,以特色党建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心不变 铸为民之魂
夏日骄阳似火,炙烤着大地。在栾川英博天燃气有限公司院内,闪动着几个忙碌的身影。蓝色的检察官制服,在阳光的映射下清爽夺目,这是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又一次回访该企业。2016年7月,原栾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英博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中,向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因该企业未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又向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经营困难未全部履行罚款。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研判,决定依法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4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界意见的前提下,决定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4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界意见的前提下,决定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书。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霄表示:在疫情期间,我们为了守护民营企业顺利健康的发展,指导他们消除了违法情形,后来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法情形已经消除,而且首次违法的,是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
送法上门,助企纾困,护航民企是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一直秉承的工作思路。最近几年,检察官经常深入企业调研走访,立足检察职能,从“方式创新、理念转变、精度增加、融合推进”四个方面发力,切实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开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局面。2021年8月,某企业接连发生矿石失窃事件,公安机关审查期间,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嫌疑人的犯罪行为。2022年3月,栾川县检察院对嫌疑人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决定。考虑到企业可能对不起诉决定存在疑惑,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先后多次上门为企业剖析案件因果。同时,决定在该企业设置“检企联系点”,帮助企业堵漏建制、消除隐患。主动作为和人性化的法律服务,企业发展逐步合规合法。
初秋时节,走进栾川县合峪镇酒店村香菇基地,密密麻麻的菌棒排列整齐,肉嘟嘟的香菇呼之欲出。酒店村因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和该村结对帮扶后,根据该村耕地面积小、林坡面积大的特点,决定着力发展特色农业种植项目,香菇产业从无到有,由小变大,发展态势越来越好。
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支撑。栾川县检察院 采取“党建+”模式,坚持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酒店村集体经济种植新品种猕猴桃200亩,五味子30亩,2021年,酒店村香菇种植大棚年增加收入7.4万元。2022年,通过让脱贫户及监测户参与除草,修剪,浇水等增加务工收入10万多元。以小小的香菇为主导的特色经济产业,撑起了酒店村全体村民的致富伞,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信心凝聚 启创新之智
2018年8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借鉴枫桥经验,逐步探索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并逐步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县覆盖的检察官+联络员乡村检察工作体系,对接全县的214个行政村(社区),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工作,实现了检察工作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该项制度2019年被评为“全省重大检察创新品牌提名奖”,2020年在河南省检察系统全面推广。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党支部书记杨来法高兴地说:通过涉农联络以后,我们在解决纠纷的当中,把这些检察院的作用都逐步宣传出去,我们联络员做了大量的解释,和检察人员进行了沟通。
创新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打造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平台。作为检察系统神经末梢的基层检察院,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度,是每一名检察干警肩负的重要使命。在办理刘隆鑫四姐弟司法救助案中,栾川县检察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党员干警自发捐款6910元,在第一时间交到当事人手中,并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帮助四姐弟重沐阳光生活。让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助学救助、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多元化救助体系,温暖困难群众的心,照亮他们未来的路。2022年全年,栾川县检察院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100%回复,100%化解,控申接待室连续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
2022年以来,栾川县检察院坚持大额救助与精准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先后为40户涉案困难的家庭送去检察温暖,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4、4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赋能。
同心向党 培发展之根
配音:地处豫西伏牛山区的栾川县,偏远地区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机会不多。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挤出专项经费为农村学校推出了“定制租车”服务,免费接送偏远乡镇学校学生到检察院里参加活动。以此为背景拍摄的短视频《椴树花开》先后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公众号转发,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三微”作品评选一等奖。栾川检察院连续3年被授予“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红色文化”是滋养党员初心的营养液,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特色党建是检察工作发展的红色引擎,栾川县检察院不断践行司法为民承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萌告诉笔者:下一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实践党徽引领检徽,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着力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发展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