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析案说法讯(通讯员 廖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认真执行优待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待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舒退役军人{2023}15号等文件为规定。汤池镇组织召开2023年度优待评定工作会议,各村(街)书记、营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许照时,分别对2023年度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面、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作具体部署,并强调,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面100%(高校在校生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给予优待);在乡复员军人(包括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面100%;残疾军人优待面不高于20%(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在乡残疾军人应列入在乡复员军人优待,1-6级在乡残疾军人全部列入优待范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补助待遇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优待面不超过10%。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章秀财强调指出,一定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村评议、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按附表造册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患重大疾病及家庭特殊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给予优先考虑;准确把握政策口径和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将各项业务工作做实做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