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崔彦彦)疫情防控,只能是依法防控。自疫情发生以来,山东沂水县各执法司法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依法防控,制度先行。2月24日,沂水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层面提出12条实施意见,下发36个部门单位,为全县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遵循。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作出要求。
加强应急行政执法研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疫情防控重点部门,积极梳理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疫情防控应急执法指导手册》,目前7个执法部门已完成编制。
加大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力度,疫情期间,沂水县法院检察院启动快审快办、网上办案程序,共同办理1起涉疫寻衅滋事案件,并及时在网络公开,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召开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对疫情期间法治宣传专门部署,全县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其中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普法活动121次,报刊619条、网站365篇、微博1036条、微信1028条、发布以案释法案例4篇。
推进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疫情期间共调解化解矛盾纠纷56起,其中涉疫矛盾纠纷14起。
下一步,沂水县将围绕重点项目落地、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涉企普法宣传,依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