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讯(通讯员 杨桂梅)山东省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援助机制。
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功能,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认真贯彻《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出台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对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样质量评估,改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依托法律服务网、APP、微信小程序等,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让受援群众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