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讯(通讯员 夏文亮)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开展公开听证。此次公开听证邀请兴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到场参加。
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某项目未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行为,违反了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存在违法行为。2019年3月12日,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公司至今未履行。听证会上,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陈述了处罚事实、依据和理由。
被处罚公司表示,目前公司经营上存在一定困难,再加上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商品销售不畅,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故至今未缴纳罚款,公司愿意缴纳罚款,但希望能够适当延期。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核实,希望公司积极缴纳罚款,并建议行政机关充分考虑今年疫情影响和公司面临的困难,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公司延期缴纳。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也分别对该案发表意见。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公开促公正,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已开展该类型公开听证10次,取得较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