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近年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不断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完善“四步走”工作新机制,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效降低了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
及时衔接。及时登录安置帮教综治信息平台,核实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并及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建立人员信息档案。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转入安置帮教,并与派出所和村(社区)建立信息对接,列入帮教范畴。
完善档案。区分帮教期五年的刑满释放人员和帮教期三年的解除矫正人员,造册登记,实行一人一档,每月底前进行信息统计,及时删除期满人员,增加新帮教对象,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联合走访。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村(居)网格员及时走访安置帮教人员,掌握他们近期的家庭、生活、工作等基本情况,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于重点人员加强教育引导,进行重点帮教。
帮扶到位。利用安置帮教基地,对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安置帮教人员,推荐到安置帮教基地上班,解决他们就业难、收入不稳定的现状,同时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帮助他们走自食其力、依法致富的道路。
截至8月底,全市共衔接安置帮教人员709名,帮教率100%,安置率100%,通过与民政、人社等部门协调,已经为12名无劳动能力、无妻子儿女、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分别落实了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