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周立锋 张燕磊)行政执法听证,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组织的听证活动,在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行政程序中起着追求公正民主的重要作用。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听证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根据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通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件申领培训工作。
一是将自身审核把关的责任压实,认真做好申领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证件申领资格要求或者不符合信息填报要求的,及时反馈修改,按时将符合要求的人员信息提交市司法局审定。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培训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是对申领证件人员的要求提实,明确申领人员的范围。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政执法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二)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三)经过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是对申领证件人员的考核抓实,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申领工作作为提升系统内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行政执法听证岗位职责要求,致力于选派合适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区、市、省三级信息审查,再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通过资格认证的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人员的培训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