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徐萍遥)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不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形成了三个特点三个作用的人民调解“三三模式”。
具备“三个特点”。一是着眼基层特点。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深入辖区镇(街道)村、组、农贸市场等开展“战疫情解纠纷促发展”、服务农民工春季专项行动、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整治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二是强化专业特点。结合法律进乡村、一村一法律顾问、法治大讲堂活动开展,安排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为群众解疑释惑,点对点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拓展多媒体网络特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将南溪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平台进行有效对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开展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发挥“三个作用”。一是普法宣传作用。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开设专题讲座,大力开展法律宣传,采取以案释法模式,增加农民工对法律法规、人民调解、诉讼、仲裁的认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二是资源整合作用。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公调对接”等资源,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的联动,形成部门协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把涉农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服务、农业生产等各种调解案件排查好、化解好,为农民提供最优的服务。三是组织保障作用。强化队伍保障,做好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落实经费保障,通过发放“个案补贴”的形式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