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凤菲)为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执法的规范性,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司法所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于5月12日上午为一名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入矫手续。
司法所长向社区矫正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向其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相关条例》以及在缓刑期间要遵守的相关规定等;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人、监督人等矫正小组成员,为他们制定了矫正方案并向其强调了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要求;最后司法所长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放下思想包袱,树立信心,端正态度,安心服刑,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履行社区矫正义务,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监督、教育、管理,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 |